为进一步提升城市管理执法和服务水平,桂东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面向全社会招聘辅助执法临聘人员,从事城市管理行政执法辅助工作,具体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名额及条件
招聘辅助执法临聘人员3人。男性年龄在18周岁以上、38周岁(含38周岁)以下,身高在1.65米(含1.65米)以上;女性年龄在18周岁以上、38周岁(含38周岁)以下,身高在1.50米(含1.50米)以上;五官端正,应具有全日制大专(含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
热爱城市管理执法工作,品行端正,身体健康,无违法乱纪行为,同等条件下,信息化管理相关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退役军人和持有C1以上机动车驾驶执照的优先录用。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招聘为协管员:
(一)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二)曾被行政拘留或者有吸毒史的;
(三)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者辞退的;
(四)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五)体检、政审不合格的;
(六)曾因违反行政执法部门相关规定,被辞退的;
(七)其他不适合从事行政执法辅助工作的。
二、招聘程序及方法
(一)报名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2.报名地点:桂东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4楼409室。
3.联系人:陈主任
联系电话:13549537386
4.报名时间:2024年8月26日至9月1日,如有需要适当延长报名时间(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5.报名所需材料:应聘者需提交聘用人员报名登记表(附近期一寸正面半身免冠彩照2张)、身份证、学历证明、无犯罪记录证明等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核原件收复印件)。
(二)资格审查
对报名人员提供的相关证件和资料进行审查。
(三)面试
通过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均参加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
面试结束后,对通过面试人员统一组织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五)聘用
体检合格与桂东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为2个月,首次签订劳动合同的期限为1年(试用期包括在合同期内),合同期满,表现优秀的可以继续聘用。
三、工资待遇
按照中共桂东县委办公室桂东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桂东县机关事业单位临聘人员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桂办发〔2023〕9号)和《关于<桂东县机关事业单位临聘人员管理办法(暂行)>补充说明的通知》文件精神,月基本工资1600元/月;年限工资按与桂东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签订的劳动合同年限*30元/月逐年递增;年度绩效工资控制在月基本工资5倍以内,每年由局党组研究制定绩效考核方案,并根据临聘人员工作成效进行考核确定。统一办理养老、工伤、失业保险。
四、组织领导
为使此次招用工作顺利进行,特成立桂东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辅助执法临聘人员招聘工作组和监督组,组成人员名单如下:
顾问:郭永智局党组书记、局长
工作组组长:郭航鹰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工作组成员:黄盘松、黄波、陈红军
工作组具体负责招聘具体事宜。
监督组组长:黄佳成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监督组成员:胡宇航
监督负责招考招聘工作纪律监督有关工作。
五、纪律要求
招聘工作严格遵守公开、民主、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政策规定、条件标准和工作程序,严格把关,严守纪律,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并主动接受有关部门及社会公众监督。对违反工作纪律的参考人员、工作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将按有关规定严格追究责任。
桂东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2024年8月23日